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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2-04



123日下午,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C5037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政联席会成员参加学习会。会议由康震书记主持。

会上,康震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康书记指出,新时代对教师立德树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准则》的出台,就是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康书记逐一解读了“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和积极奉献社会”等十项准则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学院和学校实际,进行了细致地说明阐释。

之后,大家学习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康书记指出,《意见》明确指出,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文学院党委一向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有二级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严格执行师德考评制度,师德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岗位晋升挂钩。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随后,大家结合自身实际,对《准则》和《意见》进行了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准则》和《意见》的制定,明确了新时代教师的职业规范和师德底线,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关键举措。一定要深入学习,从自身做起,争做四有好老师,提振师道尊严。

最后,康书记进行总结。他要求全院师生认真学习《准则》和《意见》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立德树人的要求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同时他要求各支部、研究所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师生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培育面向未来的卓越教师和拔尖创新人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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