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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2019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语言学 及应用语言学)

发布时间: 2019-02-21


北京师范大学始于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是一所文化底蕴深厚的百年名校,现已发展成以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名单。语言学是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为了加强“双一流”建设,凸显国际化特色,适应学科发展需要,特面向海内外招收2019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

 

“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是珠海校区依托北京本部相关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范围内,面向海内外招收到珠海校区工作的博士后。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

 

三、 选拔资格条件

 

1. 近三年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 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珠海校区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 招收专业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通过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学校人事部门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五、招聘类别及薪酬待遇

 

1. 第一类

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者。此类博士后的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含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专项经费支持20万,珠海校区经费支持20万。国家名额之外的入选者其薪酬由珠海校区全额资助。

 

2. 第二类  

符合文学院A类博士后进站标准,且承诺达到文学院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参照学校现有A类博士后管理办法,在站期间薪酬费用由珠海校区和文学院共同承担。

 

六、其他待遇

 

1. 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在北京落户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2. 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博士后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由珠海校区安排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 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我校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5. 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励。

6. 成就特别突出者,出站时可优先考虑进入珠海校区工作。

 

七、 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先将个人学术简历及代表性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珠海校区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通过初审后,将通知应聘者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进行面试。具体进站程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博士后栏。

 

八、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园媛     赵海永   

邮箱:wxyrenshi@bnu.edu.cn,

     01002@bnu.edu.cn(邮件标题请标明“珠海校区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10-58800722(黄园媛)   0756-3621126(赵海永)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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