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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20-01-14


 

北京师范大学始于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是一所文化底蕴深厚的百年名校现已发展成以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名单。语言学是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为了加强“双一流”建设凸显国际化特色适应学科发展需要,特面向海内外招收2020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

“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珠海校区依托北京本部相关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范围内,面向海内外招收到珠海校区工作的博士后。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

 

三、 选拔资格条件

1. 近三年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40周岁。

2. 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珠海校区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 招收专业方向: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资源研究、语言学习与测评研究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通过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学校人事部门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五、招聘类别及薪酬待遇

1. 第一类

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者。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含五险金个人缴纳部分)含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专项经费支持20珠海校区经费支持20万。国家名额之外的入选者其薪酬由珠海校区全额资助。

 

2. 第二类  

符合文学院A类博士后进站标准,且承诺达到文学院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参照学校现有A类博士后管理办法,在站期间薪酬费用由珠海校区和文学院共同承担。

 

六、其他待遇

1. 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在北京落户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2. 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博士后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由珠海校区安排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 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我校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5. 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规定申请奖励。

6. 成果特别突出者出站时可优先考虑进入珠海校区工作。

 

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先将个人学术简历及代表性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珠海校区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通过初审后,将通知应聘者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进行面试。具体进站程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博士后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     邱月   

邮箱:01002@bnu.edu.cn

(邮件标题请标明“珠海校区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10-58800722(黄媛)   0756-6126636邱月

 

文学院

2020 112

 

附:文学院博士后进站、出站指标

  一、进站遴选指标

A

1. 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 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

3. 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必须B以上期刊(或SSCI-Q1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C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期刊(含集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

3)独立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二、出站考核指标

站期间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两项可出站:

1.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或以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合作导师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期刊论文至少3B类及以上期刊(或SSCI-Q1区)论文1篇可以折合2-3CSSCI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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