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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学生境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申报通知(上半年项目申请截止日延长至3月22日)

发布时间: 2018-02-28


一、项目宗旨

根据学校创建双一流的建设目标,紧密围绕国家重点扶植拔尖创新人才、小语种通用人才、国际组织优秀人才的人才输出战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国际教育中心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学校相关部门、各部院系所自主搭建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开拓各类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让更多学生获得海外学习及交流机会,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开阔专业研究思路;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提升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最终增强我校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培养创新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之目标。

二、资助项目类型

1.    拔尖创新人才境外交流项目(个人申请): 自主申请境外知名大学,赴境外学习一个学期或一年的在校生(校际、院级协议院校的项目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2.    学生境外交流团组项目(团组:规模5人以上):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赴境外知名院校开展学术、科研、文体交流活动的学生团组。重点支持优势学科领域或在国际形成品牌的知名项目。

3.    学生境外实习项目(个人或团组:规模10人以下): 学生或团组参加专业实习或赴国际组织等实习项目。

三、申报资格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  申请者为在校全日制正规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在学校没有记过处分。

4.  身体健康。

5.  申请者须达到一定的语言水平。

注:团组申报,由申请单位负责核实学生的申报资格。

四、评审及资助额度

学校2018年将分两次(每年3月及6月)组织专家对申请个人/项目进行集中审议,确定最终资助人员及项目。

通过的3类项目,学校会资助北京到境外学校所在城市的最低国际旅费,人均最高额度不超过1万,其中学生境外交流团组项目需要申请单位同比配套等额(或高于)额度经费。

五、申报材料

(一)拔尖创新人才境外交流项目

1.    申请报告(本科生由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由导师签字)

2.    本科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

3.    录取通知书

4.    学习计划

5.    家长同意函

(二)学生境外交流团组及学生团组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团组)

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表》

2. 境外单位邀请函/同意函(如无法按时提交,可后补)

3. 有效期内的项目协议书

(三)学生境外实习项目(个人)

1.    申请报告(本科生由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由导师签字)

2.    本科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

3. 实习安排

4. 境外学校/国际组织等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家长同意函

六、总结

项目结束一个月内,申请人应提交留学/实习报告,学生境外交流/实习团组应交总结表。

电子版:总结报告加照片发送到liulx@bnu.edu.cn

文字版:签字盖章后交至京师大厦9908房间

七、截止日期

上半年项目申请截止日期: 20183月22日(星期五)

(评审201811日至2018831日执行的个人申请/项目)

下半年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8629日(星期五)

(评审201891日至2019331日执行的个人申请/项目)

注:如果项目执行时间属于下半年但可在上半年提交的,也可以提前参加上半年的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后两周内,专项经费会直接下拨到各单位账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冷馨                              话:58808106  

电子邮件:liulx@bnu.edu.cn          办公地点:京师大厦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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