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制度建设

文学院学生党支部发展学生党员程序规范

发布时间: 2010-12-13


 一、确定培养对象
1、自愿提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为培养对象。
2、党支部为每位培养对象指派两位党员作为联系人(正式、预备均可),进行考察、培养和教育,每三个月与他们进行谈话,并听取思想汇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支部推荐积极分子参加共训班进行党课学习。
4、年龄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须经过团支部推优程序,填写推优表。
 
二、确定发展对象
1、联系人将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向支部汇报并推荐发展对象。
2、支部经民主程序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研究生需要征求导师意见。
3、支部在每年12月根据分党委的指导计划上报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分批次,按顺序上报)
 
三、准备发展材料
1、各支部在准备发展党员前一个月须向分党委汇报发展对象名单及考察情况,经分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发展工作。
2、党支部为发展对象寄发外调函,支部回收外调函,认真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3、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名单在文学院公告栏及其所在年级公示两周,接受监督(公示格式见于组工手册)。
4、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撰写介绍材料。
5、支部将发展材料(包括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介绍材料、推优表、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外调材料、导师意见等)上交分党委审查。
6、材料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草表,组织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草表。
7、草表审查合格后到文学院分党委领取《入党志愿书》正式表,并登记,组织指导发展对象填写正式表。
四、召开支部发展会
1、党支部向分党委报告开发展会的时间、地点,以便指导、检查。
2、领取党旗开支部发展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3、大会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和自己的经历、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
(2)入党介绍人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和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全体党员报告,并对发展其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政审的情况,提出支委会对其入党的意见。
(4)到会全体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
(5)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前在许庆江老师处领取表决票和表决结果统计表),如半数以上通过,由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起草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同时,为每位新发展党员填写一份党员信息采集表。
4、发展会后一周内将所有材料送到分党委审批。
 
五、分党委审批
1、开完发展会后,支部组织发展对象于一周内尽快联系分党委委员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2、待审批后,领取入党通知书,接纳所发展的对象为预备党员。
 
六、预备期满,进行转正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要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支部征询党内外群众意见,衡量其能否按期转正。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在会上宣读申请,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委会向支部大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党员充分讨论后做出无记名投票表决(会前在许庆江老师处领取),到会半数以上通过的,可以按期转正。
5、党支部根据讨论结果作出表决,报请上级党委批准。



版权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