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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党支部服务型活动鼓励基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09-02-13


为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文学院分党委制定了一套有特色、规范、科学的服务型组织工作制度——“学生党支部服务型活动鼓励基金制度”,对基层学生党支部开展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活动提供经费支持,以更好地推动并规范学生党建活动的长期深入发展,鼓励学生党支部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立项和实施要求

1)支部书记应召开支部大会,在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或民意调查的基础之上拟定活动内容。

2)活动要紧密围绕服务学生和服务社会的主题,依据各方面实际需求(如学生的求职就业、学术研究、心理调试、生活指导等),切忌空洞、形式化,凡是不符合实际需要的活动方案将不给予资助。

3)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2,申报方式

文学院学生党支部服务型活动鼓励基金的申报,由各党支部在文学院网站上下载活动申请书(见附录1,《文学院学生党支部服务型活动鼓励基金活动申请书》),填写具体的活动方案,经由文学院分党委审阅后统一进行审批和安排。申报时间为每学期初,即每年的三月和九月。

3,审批方式

文学院将组成活动审批小组,依据该鼓励基金服务学生和服务社会的主题对各支部所申请的活动进行审批,之后会在文学院橱窗及文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各活动审批状况及所获资助金额,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党支部即可开展相应工作。

4,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文学院分党委将视各党支部的活动申请情况进行部分或全额资助,最大资助额为每学期300元(活动不限次数,300元为获批支部每学期经费的最高额度)。活动资助经费的使用应增加透明度和实效性,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及时汇报总结和财务使用情况,待文学院分党委对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后,于学期末统一报销经费。(见附录2,《文学院学生党支部服务型活动鼓励基金经费报销办法》)

5,总结展示,交流评估          

各党支部最晚于当学期末(六月和十二月)结束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文学院分党委递交包括活动总结、新闻宣传稿、图文资料等活动成果。同时,请各党支部认真做好总结和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的文字、图片和影音资料,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如校党委组织部网站、校研工部网站、师大新闻网、《师大快讯》、校报、文学院网站、《文学院之声》、广播台、电视台等,做好宣传报道。

文学院分党委在各党支部递交各项总结后,将于学期末择日召开总结交流会,对各个党支部的服务型活动进行评估审核。届时,将由各活动负责人进行总结、展示,与其它党支部交流,最终由文学院分党委完成对活动的审核评估。(见附录3,《文学院学生党支部服务型活动鼓励基金活动审核评估表》)

本制度鼓励各学生党支部结合自身专业和资源情况,在切合主题和注重实效的前提下,创新活动形式;鼓励进行社会资源整合的尝试,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形成积极向上的活动局面。

望各学生党支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论,围绕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主题,从学生和社会的实际需求出发,力求将科学发展落实到实处。

 

文学院分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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