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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庆炳:历史题材文学的类型及其审美精神

发布时间: 2010-01-25


童庆炳《历史题材文学的类型及其审美精神》,《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摘要】历史题材文学是否要有历史根据?对于这个问题,吴晗与茅盾的看法不同。吴晗更强调历史剧的历史品格,茅盾则更强调历史剧的艺术品格。在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上述两类作品在文学史上都存在,而在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思想解放,由于整体政治环境改善,由于商业运动介入创作,这种分野更为清晰地显露出来,而且出现了所谓"戏说"的新品种,因此对于当代现实生活中的历史题材创作进行类型的划分,并进一步分别揭示它们不同的艺术追求和审美精神,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我们就可以把目前的历史题材作品大体分成三大类:再现类、表现类和戏说类。再现类的历史题材的作品,强调史书所写历史的忠实性和客观性,不随意杜撰历史,其特色构成了现实主义的审美精神。表现类的作品通过由一变多或由多变一的想象,虚构成符号性的形象体系,把现代的观念表现出来、诠释出来。这些历史题材的作品借历史之外衣,所指涉的是皇权、统治、财富、欲望、享乐、权术、阴谋、算计等等,并不是历史本身,所表现的是浪漫主义的审美精神。戏说历史题材,戏说,搞笑,表现后现代的审美精神。
【关键词】历史题材文学;类型;再现类;表现类;戏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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