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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8


       文学院为了鼓励更多的青年学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敢于选择、勇于尝试,不畏失败,体味成长,成为各个领域的梦想家、实践家,特设立文学院年度“文星”奖。第五届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星奖”评选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文学院所有在读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青年学生应有的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

4、学有所长,在自己热爱的领域,取得突出的成绩,深受师生好评;

5、个人在生活、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曾获得本奖项的学生(集体)不得再次参评。

二、参评方式

1、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个人(集体)可自荐,或由各团支部推荐。

2、每个团支部只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

3、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星奖申请表》(附件2)及撰写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上报所在团支部。

4、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文学院学工办。文学院学工办对各团支部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

三、评选程序

1、初审:1125日之前各团支部完成推荐工作,上报申请人材料。电子版发至wxyxwxc@163.com,纸质版交至主楼C5048

2、复审:122日之前学工办完成申请人材料复审工作。

3、网络投票:1236日进行网络投票,对通过复审的候选人事迹进行网络宣传,投票评选本届“最具人气奖”1名。

4、终评:1210日之前文星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第五届“文星奖”10名人选。

 

联系人:李敏婧

联系电话:18811510661  58807994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工办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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