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九届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1
文学院为了鼓励更多的青年学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敢于选择、勇于尝试,不畏失败,体味成长,成为各个领域的梦想家、实践家,特设立文学院年度“文星奖”。第九届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星奖”评选办法》(附件一)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文学院所有在读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青年学生应有的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
4、学有所长,在自己热爱的领域,取得突出的成绩,深受师生好评;
5、个人在生活、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曾获得本奖项的学生(集体)不得再次参评。
二、参评方式
1、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个人(集体)可自荐,或由各团支部推荐。
2、每个团支部只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
3、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上报团支部:
1)《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第九届“文星奖”申请表》(附件二),其中需撰写个人事迹1000字以上;
2)本人生活照一张(用于后期宣传);
3)200字以内个人陈述一段(用于人气奖评选推送)。
4、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文学院学工办。文学院学工办对各团支部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
三、评选流程
1、初审:11月30日-12月6日完成推荐工作,上报申请人材料。(电子版发至wxyxwxc@163.com,纸质版交至主楼C区5054)
2、复审:12月7日-12月11日学工办完成申请人材料复审工作。
3、网络投票:12月12日-12月15日进行网络投票,对通过复审的候选人事迹进行网络宣传,投票评选本届“最具人气奖”1名。
4、终评:12月17日之前文星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第九届“文星奖”10名人选。
咨询电话:58807021 马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工办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