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天地 »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文学院2021-2022学年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7



      根据《文学院2021-2022学年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文学院2021-2022学年实践项目进入结项阶段,现对所有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结项项目:2021-2022学年立项的文学院实践项目,其结项成果形式及数量需与立项通知书的要求一致。

 

二、结项成果要求:成果形式不限(但至少满足一项)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非公开发表论文、调查报告等须通过结项专家评审或被有关部门正式采纳;

    (3)文化创意产品;

    (4)其他经评审专家认可的展示成果。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文学院2021-2022学年实践项目结项书》(见附件)一式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需提交期刊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成果形式为非公开发表论文、调查报告、政策咨询文章或科研成果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研究报告要有封面、目录、摘要、正文。

      4)成果形式为报刊文章的项目,需提交报刊原件、文章原件和刊登页复印件,报刊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5)成果项目为文化创意产品的项目,需提交文创产品的电子版及相关实物。

      6)成果项目为其他展示成果的的项目,需提交展示成果及相关活动照片。

 

      项目主持人于10月4日(周二)前将结项书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照,发至xuhe@bnu.edu.cn,邮件标题为:2021-2022学年实践项目结项书+项目主持人+项目编号。纸质版材料包括结项书、研究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打印装订,用档案袋装好C5055。学院将组织结项答辩评选出优秀项目。

 

联系人:徐河,电话:58807751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